国 务 院 公 告
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死者长已矣,生者足珍惜!今天我们举国哀悼,既是表达对遇难者的哀思,又是对生者的鞭策,我们活着的人,无论巨痛有多大,只有化悲痛为力量,振奋我们的精神,集聚我们最大的力量,同心协力,携手共进,早日拯救我们的灾区,重建我们的家园,才是对遇难者最好的纪念,也是对他们最大的尊重。
我们为死难者祈祷吧!愿他们一路走好!为生还者祝福吧!愿他们过得更好!